保山市施甸县气象局位于保山市南部,成立于1963年,属国家气象事业的三次观测一般气象站,是保山市气象局的下属单位,又是施甸县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双重领导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科技型、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,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,开展地面气象测报、天气预报服务、人工影响天气、防雷减灾等业务,内设综合办公室、大气探测科、预报服务科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防雷减灾办公室。目前,有在职职工6人,其中本科生2人,大专生3人,中专生1人,现有1名工程师,助理工程师4人。近几年来,施甸县气象局在保山市气象局和施甸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,认真实践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,全面树立"公共气象"、"安全气象"和"资源气象"的理念,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、政府的工作中心,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、以防灾减灾为重点、以加快发展为主线,不断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,着力提高气象预报服务质量,依法管理气象,依法服务气象,促进了施甸县气象事业的健康、快速、协调发展。

 
施甸县气象局气象行政职责
 
   1、按照施甸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,拟定气象工作思路和长远规划,承担《气象
法》等有关法律赋于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。
   2、参与施甸县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,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、跨部门
的气象灾害联防,组织指导防御冰雹、雷电、干旱、洪涝、暴雨、寒潮等气象防灾
减灾工作。
   3、审核签发天气预报发布(转播)许可证。负责气象观测环境的保护。
   4、归口管理防雷安全、人工影响天气和氢气球安全施放管理工作。
   5、负责施甸县气象行业管理,实行统一规划,管理气象警报系统、气象探测以
及气象信息网络,主管气象基础设施、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。
   6、管理全县气象预报警报、短期天气预测、城乡环境气象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
的发布;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;有关建设规划项目气象资料的提供
或审核。
   7、承担施甸县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任务,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上级报告。
   8、组织气象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,组织宣传、普及气象科普知识;提高全
市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。
   9、承办施甸县县委、政府和保山市气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。